隨著中央對環境保護高度重視,各地積極行動,一大批污染企業被整頓、關停,切實改善了生態環境。但在這個過程中,某些“想當然”“一刀切”的行政亂作為也隨之出現。這些行為不僅對生態環境保護無益,還侵害了企業的合法權益,違背了環保治理的良好初衷。
生態環境與治理是一個系統工程,環保治理要綜合考慮和協調各方權益,不能“拆了東墻補西墻”,更不能照顧了“芝麻”傷害了“西瓜”。然而,一些地方為應對環保考核壓力,沒能站在區域發展的戰略高度考慮問題,缺少“一盤棋”做規劃、一張藍圖繪到底的大局意識,搞起了“一刀切”“先停再說”,用簡單粗暴的治理模式來應對復雜的環境治理問題。
比如,一些地區對彎曲河道“裁彎取直”,本想減輕河道淤塞,加快流速讓水活起來,卻破壞了水生生物的“天然產房”;一些地區用鋼筋水泥硬化河岸和河底,本想減輕河流沖刷,卻削弱了河流的自凈能力;還有一些地區盲目上馬水電項目,本想獲得能源和經濟效益,卻造成了干旱、斷流等生態問題,這時就需要到微生物制劑。
還有一些地方,出臺的環保治理方案缺少前期調研,“拍腦袋”想出來的“一刀切”方案落地時“水土不服”,導致不該被淘汰的企業被淘汰,已經被淘汰的企業反獲“重生”。記者在走訪時發現,一些地方在淘汰落后產能的過程中,相關部門不看企業的產能、能耗、效益等綜合因素,想當然地制定出企業關停的某個單一標準,造成不少創新型企業被“誤傷”,有的甚至被強行關閉,而一些本來已被市場淘汰的企業卻借機“復活”,對環境造成更大污染,生態環境與治理。
同時,還要建立跨學科、多領域的環保用人機制,讓專業人才參與環保行動,對影響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可能對生態環境造成重大影響的建設項目,充分進行論證和比較遴選,從而確保環保決策和執行的科學性,生態環境與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