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河流作為城市的命脈,不僅有水體循環、水土保持、貯水調洪、水質涵養等功能,而且還能調節溫濕度、改善城市小氣候,健康的城市水體環境是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城市“因水而生、因水而興”,然而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城市化的加快,我國許多城市河流水質污染和生態退化問題十分突出,甚至出現了季節性和常年性水體黑臭現象。因此,解決城市河流的污染、恢復河流的生態環境與治理和社會功能問題仍然是許多城市可持續發展過程中亟待解決的關鍵任務之一。
城市的景觀河道生態環境與治理,水體污染主要是污染源的侵入,如天然降雨、大氣中的揚塵、生活垃圾的侵入,長期積累的河底淤泥及淤泥釋放的有害物質。加上水體缺少必要的循環,溶解氧過低,缺少水生動、植物生存的環境,使水體逐漸失去自凈能力,加上河道底泥長期未清,使底泥不斷釋放分解為N、P等營養鹽,導致水體富營養化,水體逐漸變綠,藻類瘋長,最終導致“水華”現象,產生異味,容易發黑發臭。
開展河道綜合整治生態環境與治理是恢復提高河道基本功能的根本措施,是提高水資源承載能力,改善生態環境的有效途徑,是打造綠色生態河道的客觀需要。
生態環境與治理在整治過程中,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安全性:河道整治的目的不僅僅是為了防洪排澇安全,更重要是為了供水安全、生態用水安全和水環境的質量安全。水安全體系是構成河道生態系統的基礎條件。
(2)生態性:生態性是指河道整治應滿足生物的生存需要,保證河道生態的健康發展為基礎。河道整治應以生態性為基本原則,盡量保留原有的生物群落及其棲息地,促使水體自然循環與凈化,實現河道生態系統可持續發展。
(3)自然性:蜿蜒曲折是河道的天然屬性,因此在河道整治中,應盡量保持河流的自然地貌特征,維持自然的水文過程,為水體自然流勢創造條件。
(4)地域性:不同區域具有不同的特點,這種地域的差異性和特殊性要求人們在進行河道綜合整治過程中不能照搬照抄,要因地制宜選擇適應的整治措施。如流經城鎮居民區的河段在整治過程中宜注重景觀功能,滿足人們回歸、親近自然的要求,把水利工程和城鎮景觀結合起來,造當地濃郁的人文氣息。